关于开展2009年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6月20日 08:48 阅读: 次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主要为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曾参评过全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论文不得参加本年度评选。
二、评选标准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一定)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充分,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三、材料报送
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硕士学位论文。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后与统一的封面(附件1)装订,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
2.每篇论文对应的《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按顺序装订成册,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3.《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附件4)。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三份,请于2009年10月9日前报送到研究生处培养科。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4.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以上电子文档请与纸质材料同时提交。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各单位在报送论文时,一律报送原存档论文或其复印件,除此之外,不再提交其它任何辅助证明材料。若原论文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2.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3.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2008年、2009年毕业人数10%的比例范围内,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
五、表彰
本次学位论文评选将评选出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若干篇,并对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其评选结果还将作为各培养学院年终研究生教育工作考评优秀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评选推荐3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加2009年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研究生处
2009年9月24日
2.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作者简况表
4.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