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科研配套经费核算办法》部分条款修订的通知
时间:2010年12月01日 00:00 阅读: 次
经学校审定,《我校科研配套经费核算办法》(信院办字[2009]2号)文件的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一、关于提高我校学报论文计分分值的规定
我校教师发表在我校学报上的论文按C级计10分。
二、关于完善CSSCI论文计分办法的规定
1、对CSSCI论文:按发表和收录两阶段计分,论文发表按文件规定标准分别计“A级40分”或“B级20分”,论文收录后按“C级收录”计20分。
2、“CSSCI集刊”论文:仅核算其收录分,若被收录,按C级计20分。
3、“CSSCI扩展库期刊”论文:由于文件已规定CSSCI须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源期刊核心库”,所以CSSCI扩展库期刊不作为上述计分成果。若被收录,按C级计20分。
三、以上规定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我校科研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